税法规定折旧年限_税法规定小车折旧年限_税法规定汽车折旧年限

原则:选择享受一次性固定资产税前扣除政策,会带来计提折旧的时间性税收差异,先减税,再调税。 总体来看税法规定折旧年限,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没有更多贬值,也没有更多增加。

【示例】2020年1月10日税法规定折旧年限,公司为扩大产能新购进项价值240万元的生产设备。 本公司按直线法计算折旧。 折旧年限为10年,净残值率为0%,符合税法规定。 最低折旧年限相同,购买后次月投入使用。 2020年度结算时,该生产设备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 如果2021年10月处理固定资产,不考虑特殊情况,则:

步骤 1. 计算 2020 年的折旧和摊销金额:

2020年会计折旧额:240÷10÷12×11=22万元;

2020年加速税收折旧额:240万元。

2020年度税收调整:减税218万元

一般情况下,在随后的折旧年度应增加218万元的税款

第二步:2021年1-10月固定资产处理

2021年1-10月会计折旧额:240÷10÷12×10=20万元

2021年1-10月税前扣除:0元

2021年折旧税调整:增税20万元

第三步:2021年10月办理固定资产

税费调整尚余1.98(2.18-20)万元。 因加工固定资产,加工过程中应增加纳税198万元。

从另一个角度看,在会计处理时,剩余的198万元折旧未计提(240-22-20),计入会计损益,影响会计利润。 如果没有增加税收,就会重复扣除。

企业申报年度汇算清缴时,在“A105090”中填写第七行“4.固定资产损失”,在第七行填写“纳税调整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