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 时 特 惠: 本站每日持续稳定更新内部创业教程,一年会员只需98元,全站资源免费下载 点击查看详情
站 长 微 信: muyang-0410
以下有关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应用领域范围,污染物排放要求参考如下:
旧国标
新国标
标准名称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
适用范围
规定内容
1、油烟的最高排放浓度;
2、油烟净化设施的最抵去除效率
餐饮业油烟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达标判定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
适用
1、城市建成区;
2、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排放管理;
3、新设立饮食业单位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经营期间的油烟排放管理;
4、排放油烟的食品加工单位和非经营单位内部职工食堂。
1、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管理;
2、新建餐饮服务单位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经营期间的餐饮油烟排放管理;
3、排放油烟的食品加工单位和非经营性单位内部职工食堂。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饮食业单位规模分级
按基准灶头折算划分大、中、小型三级规模。
删除
设施最低去除效率规定
小型60%;中型75%;大型85%
删除
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油烟
20mg/m³
1.0mg/m³
非甲烷总烃
1.0mg/m³
监控位置
油烟排气筒或净化设备设施排放口
其他要求
排放油烟的饮食业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
餐饮服务单位应按照HJ554的相关规定设置集气罩、排气筒和排风机,同时安装适配的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并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产生的气味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
排气筒出口段的长度至少应有4.5倍直径(或当量直径)的平直管段
表述方式调整
饮食业产生特殊气味时,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指标执行
删除
油烟净化设施应与排风机联动,且应按净化设备正常运行要求定期维护保养,并做清洗和更换维护记录,保留台账备查。
污染物监测要求
标志设置
餐饮服务单位应在废气排放口设置永久性测试孔、采样平台及排污口标志。
采样时间、频次和工况
执行本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指标体系时,采样时间应在油烟排放单位正常作业期间,采样次数为连续采样5次,每次10min。
样品采集应在油烟排放单位作业(炒菜、食品加工或其他产生油烟的操作)高峰期进行。
对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时,应在其烹饪作业(炒菜、食品加工或其他产生油烟的操作)高峰时段进行采样。采样次数为连续采样3次,每次采样10分钟。
分析结果处理
五次采样分析结果之间,其中任何一个数据与最大值比较,若该数据小于最大值的四分之一,则该数据为无效值,不能参与平均值计算。数据经取舍后,至少有三个数据参与平均值计算。若数据之间不符合上述条件,则需重新采样。
油烟和非甲烷总烃的监测结果应取3次样品的平均浓度,3次采样分析结果之间,其中任何一个数据小于最大值的四分之一,则该数据为无效值,不能参与平均值计算。数据经取舍后,至少2个数据参与平均值计算。若数据之间不符合上述条件,则需重新采样。
排放浓度折算
折算公式
式中:C基——折算为单个基准灶头排风量时的排放浓度,mg/m3;
C测——实测排放浓度,mg/m3;
Q测——实测排风量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m3/h;
Q基——单个基准灶头排风量,以/h计;
n ——监测期间投用的基准灶头数。
排放浓度
C基
折算后比较C基与C测,取较大者为最终监测结果。
达标判定
安装并正常运行符合4.2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视同达标。
1、对于餐饮服务单位排放的油烟和非甲烷总烃,按照监测规范要求测得的任意连续3次样品的平均值超过本标准规定的,判定为超标。
2、餐饮服务单位未遵守本标准规定的措施性控制要求,判定为超标。
实施与监督
责任主体
餐饮服务单位是实施排放标准的责任主体,应采取必要措施,达到本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控制措施和排放限值等)。
油烟净化设施
油烟净化设施须经国家认可的单位检测合格才能安装使用。
删除
限 时 特 惠: 本站每日持续稳定更新内部创业教程,一年会员只需98元,全站资源免费下载 点击查看详情
站 长 微 信: muyang-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