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份【2016届毕业生档案转递说明】的修订版,之前有人私信小编说还是不懂流程,这一次如果你们还是不懂得话,留言后台北方人才市场档案接收,小编替你想办法。毕竟在剩下的日子里,天津商业大学能为你们做的不多了,只是想让你们开心的来,快乐的离开,留下的都是美好回忆。

❤1.由于毕业生档案涉及社保、工龄等事宜,需用人单位或人才机构进行管理。为不影响毕业生个人利益,无论是否签订三方,或者继续考研北方人才市场档案接收,学校原则上不再留存毕业生档案(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等享受国家特殊政策者除外)。

❤2.毕业生档案转递方式包括:(1)邮局EMS集中邮寄(国家邮政总局2015年5月通知不再受理毕业生档案通过机要方式转递);(2)档案管理中心直接转送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3)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持单位介绍信提取。

❤3.“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为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天津市政府共同组建的区域性国家级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机构;留津毕业生如已自行联系其它国家认可的正规人才机构办理档案托管,在学院登记《档案转递表》时注明人才机构提供的名称、地址、接收人及电话。

❤4.毕业生档案不得个人携带档案自行转递,所有毕业生转递档案只能选择邮局EMS邮寄或者转送天津本地人才市场。已经登记档案自提方式的毕业生要及时更改档案转递信息,重新登记档案接收单位、接收地址、接收人及接收人联系电话。

❤5.因个人原因造成档案无法投递退回学校的,其档案暂存学校,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6.党员材料在转档过程中有问题请咨询学院学工部或学校组织部。

❤7.毕业生档案去向查询在7月中旬以后,具体查询时间和途径请访问档案管理中心网站。通过邮局EMS转递的档案查询有效期为一年(自交寄之日起6个月内的邮件,可通过登陆EMS网站查询;6个月-1年内的邮件,可通过拨打客服电话11183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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