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公积金

调整新年度存款基数

2021年

存款基数上下限分别为33786元和2100元

全文如下: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2021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三十日)住房公积金缴存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存款基础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0年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按照《工资总额构成规定》(管知字[1990]1号)执行由国家统计局。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为2100元),不高于本市2020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3786元的3倍元,由市统计部门公布。

2、保证金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继续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低于5%7月公积金基数调整算法,不高于12%,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在此范围内的具体缴存比例(取整数) .

各缴存单位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按时、足额、为全体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存款调整完成后,本存款年度存款基数和存款比例原则上保持不变。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 年 6 月 10 日

你关心的这些问题

答案来了

01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根据职工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工资计算按照国家统计局《工资总额构成规定》(管知字[1990]第1号)。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现行为2100元),不高于本市202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这是市统计部门公布的33786元。

02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何确定?

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5%-12%的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同一单位同一缴费年度原则上只能选择一种单位缴费比例,且单项缴费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

03

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能否降低缴存比例,降低缴存比例后是否还需要进行年度缴存调整?

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向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低于5%)或缓缴。 具体办理指引请登录我中心网站-服务-《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办理指引》。

困难单位办好降低缴存比例申请手续后,按程序办理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

04

存款单位是否要进行年度存款调整?

各存管单位应办理新的年度存款调整(2021年7月及以后开立法人账户除外),办理期限为2021年7月1日至11月30日。截止日期,将无法正常缴纳2021年12月及以后的住房公积金。

05

存款单位如何办理年度存款调整?

网上自助办理(已开通网上业务):填写《住房公积金年缴缴存调整批处理单》(见附件)→登录网上服务大厅办理。

银行网点办理: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调缴批处理单》→打印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电子单据→中央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预约→ 根据预留的银行网点和时间段前往现场取件号码。

06

存款单位是否可以多次办理年度存款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一经确定7月公积金基数调整算法,原则上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 因单位核准的职工基数错误需要重新申请的,须提交书面申请和调整材料,到我中心广州铁路分中心或各办公室、管理部门办理预约后。 在同一存款年度内,职工个人每月存款数额应当相同。 因押金调整而发生变化的,单位须及时办理补缴或退费。

07

缴存单位未及时办理年度缴存调整的,是否还需要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

缴存单位未按时完成新一年度缴存调整的,应当继续按时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未连续缴存,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单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