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主要包括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是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关系。

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 党员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也是在为党履行义务; 党员在履行职责的同时,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没有一定的民主权利作保障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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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权利

(一)参加有关党的会议,阅读有关党的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 在党的会议和党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批评党组织和党员,向党揭发和报告党组织和党员违法违纪的事实,要求对违反纪律的党员给予处分。依法依纪,要求罢免或更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党纪处分或党员身份认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其作证和申辩。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声明保留意见党员的八项义务是什么,并可以向党的上级组织乃至中央提出意见。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示、控诉、控告,并请有关组织作出负责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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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努力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的影响。

(三)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把个人利益服从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乐在其中,利己奉献党员的八项义务是什么,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党和国家秘密,贯彻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党忠贞不渝,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宗派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两面派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揭露和纠正违背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反对消极腐败。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到问题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八)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共产主义道德风尚,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全体人民中站起来艰难险阻时刻,为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奋勇拼搏,不怕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