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相关师生:

根据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和我校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有关要求,现决定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工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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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为:

1.各学院组织创新训练项目中期检查;

2.创新创业学院对创业培训项目和文化培训项目进行期中检查;

3、竞赛培训项目和企业培训项目不参加中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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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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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4日至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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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生检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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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月14日至4月18日,项目负责人在“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项目管理系统”(进入海事官网-服务大厅)填写项目中期检查申报信息- 申请-创新创业管理平台)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系统,上传项目建议书并提交。 同时,将项目团队照片上传至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 各项目组提交中期检查申请信息后,将及时通知指导教师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中审核申请信息。 4月18日24:00前,学生在管理系统中经导师同意后方可参加期中检查。

2.答辩期间,根据各校具体要求,准备PPT,制作《项目报告》等相关材料。

3、每个项目重点汇报研究进展、研究计划、预期成果等,项目成果是否有论文、专利、书籍等是重要的评分条件。 报告应简明扼要、实事求是。

4.高校推荐的国家级项目可申请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评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5.项目立项后,不得改变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方向,不得随意更换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 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系统,由项目负责人在管理系统中提交变更申请,经指导教师和学校同意后报创新创业学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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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院校考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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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学院负责本单位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 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考察形式(线上或现场)。

2、中期检查时间为4月19日至5月6日。

3.一般有3-5名评委,采用回避原则。 评委不能自行评判项目。 评委可参照《中期检查评分标准》(附件2)进行评审打分,每位评委的平均分即为该项目的最终得分。

四、请各学院管理人员登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系统》(),做好期中检查、备案录入、项目评分等核查工作。

5、学院管理员在期中检查后及时将项目评分录入系统。

6、各学院做好中期检查准备工作后,请于4月21日17:00前将中期检查时间、地点等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创新创业学院朱彤.

详细操作流程、评分比例等事项将发送至各学校管理员邮箱。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创新创业学院联系。 各项目配套资金、报销等相关事宜将在中期答辩后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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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

李同学 17866512841

王同学 19112930107

段同学 19909867574

左同学 15737983912

朱老师 84723807

附录:

1. 中期检查制度操作手册

2. 中期检查评分标准

创新创业学院

2023 年 4 月 15 日

图文编辑|焦天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