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太原市
星火项目创业大赛的通知
创新创业协会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文件精神,推动我校创新创业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提高学生创新创业水平,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我校拟组织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项目参加山西省第十届星火项目创业大赛太原市初赛暨2023年太原市星火项目创业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凝聚星火力量,共助创业梦想
二、组织机构
太原市人社局联合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共青团太原市委、市残疾人联合会、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委会。
三、赛事类别
(一)主体赛
1.制造业项目组
包括采矿冶炼、纺织服装、机械制造、产品代工、小商品制造等传统产业的改进创新和升级迭代,也包括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航空航天、海洋装备、互联网TMT 等新兴产业。
2.服务业项目组
包括商贸、餐饮、住宿、家政、物业等传统服务业项目,也包括服务研发设计、电商物流、法律服务、教育培训、健康医养、文体旅游等现代服务业。
(二)专项赛
1.青年创意专项赛
面向16至35周岁的太原市高校及技工院校在校生(毕业生)、山西籍的高校及技工院校在校生(毕业生)等青年群体。
2.劳务品牌专项赛
面向各类依托、运用劳务品牌培育、开发和创业的项目。
3.乡村振兴专项赛
面向各类乡村项目,如农业科技、特色种养殖、农产品加工、乡村数字经济、乡村电子商务、乡村物流、乡村旅游、传统手工艺、文化传承与创新、乡土人才培育开发等。
四、报名条件
(一)参赛项目注册地位于太原市,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群体。
(二)项目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登记注册未满5年(注册日期截至2023年5月31日)的企业或机构,可参加主体赛和劳务品牌、乡村振兴专项赛。
(三)项目尚未登记注册且项目第一创始人在16到35周岁的我市高校及技工院校在校生(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可申报青年创意专项赛。
五、报名及赛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各学院于4月20日17:00前将本学院《2023年太原市星火项目创业大赛报名团队信息汇总表》(附件)报回就业创业处。
(二)初赛(2023年6月10日前完成,具体安排见专项通知)
(三)复赛及决赛(2023年7月15日前完成,具体安排见专项通知)
六、奖励和政策扶持
(一)成功入围省赛并获得主体赛和劳务品牌、乡村振兴专项赛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6万元资金扶持。
(二)未在省赛中获得奖金的市赛两个主体赛项目组前8名以及劳务品牌专项赛第1名、乡村振兴专项赛前3名,在我市注册登记并落地运行,纳入市级创业项目库的创业项目,给予2万元补助。
(三)获得青年创意组专项赛前3名,年度内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等相关登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且正常经营满一年以上的创业项目,给予2万元补助。
(四)获得省决赛一、二、三等奖的优秀项目,颁发奖杯和证书;晋级省决赛项目,授予“创业之星”牌匾;获得市赛名次的项目创业项目组织结构,颁发奖杯和证书。
(五)人社部门对参赛获奖项目提供一对一创业导师帮扶、创业指导、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培训等政策扶持。组织创业者参加创投对接、创业项目展示推介和创业访学等配套活动。
七、其它事项
(一)各二级学院要积极调动并充分挖掘本学院符合条件的项目(以已经注册公司项目为主),提报1-3个项目。
(二)根据报名情况创业项目组织结构,择机开展对项目的辅导和特训。
(三)未尽事宜,参见附件内大赛官方文件或者咨询就创处。
联系人:牛康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