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响青春旋律
点燃青春梦想
拉开帷幕!
大赛主题
创响江苏 青春助力
大赛时间
2021年4月-12月
赛制安排
大赛分创业标兵赛、创业项目赛两项赛事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点子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点子,均按照市级初赛、省级决赛两个阶段组织实施。
创业标兵赛
重在讲述大学生创业的好故事。通过参赛选手讲述自身的创业经历、创业成就、创业感悟等,弘扬大学生创业者自强不息、奋力拼搏、勇攀高峰的创业创新精神。
创业项目赛
突出展示大学生创业的好点子。通过项目路演,全方位展示大学生创业项目的先进技术、发展前景、投资价值和带动就业潜力,搭建大学生创业创新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
参赛基本条件
创业标兵赛参赛条件
1、国内高校在校生或1986年1月1日(含)后出生的高校毕业生。
2、凭借自身专业技术和能力创办实体(企业、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于2018年12月31日(含)前在省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且稳定经营,信誉良好,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无知识产权纠纷。
3、本人为创办实体的法定代表人、个体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个人创业经历事迹突出、引领创新、促进发展,所创办实体体现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的发展趋势,具有地方经济和产业代表性。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带动就业创业成效显著,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创业项目赛参赛条件
1、2016年1月1日(含)后在本省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项目实体。稳定经营,信誉良好,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无知识产权纠纷。
2、项目负责人(实体的法定代表人、个体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国内高校在校生或2016年1月1日(含)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3、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4、项目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市场前景、经济或社会价值,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适应经济转型升级要求,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明显。
项目负责人范围
1、国内高校在校生指国内普通高等全日制、教育部认定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学生)。
2、高校毕业生指国内普通高等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开放大学、远程教育等大专及以上或国(境)外留学回国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经教育部认定的毕业生。
奖励办法
1、创业标兵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十大创业标兵各奖励3万元,对获得最佳引领奖、最佳人气奖、最佳励志奖的选手另分别奖励1万元(奖励资金汇入选手个人银行帐户)。
2、创业项目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一等奖项目奖励3万元,二等奖项目各奖励2万元,三等奖项目各奖励1万元(奖励资金汇入项目实体单位银行帐户)。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联系人:王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