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优秀项目_创新创业项目推荐意见_创新创业导师推荐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等关于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有关文件精神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报送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甘肃省选拔赛的通知》,具体实施好《甘肃政法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甘肃政法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2017年甘肃政法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

一、活动主题

以践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号召为主题,以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为主要目的,以立足学科专业、深化大学生创业实践为导向创新创业项目推荐意见,积极打造增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精品校园文化活动。

二、组织机构

校团委、实践教学与实验管理工作处、教务处、学生处、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

三、比赛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

创新训练项目

是在校生个人或团队(3—6人),在项目指导老师(1—2人)的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社会科学类项目团队人数限于3人。

2

创业训练项目

是在校生团队(主要成员3—6人),在项目指导老师(1—2人)的指导下,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企业报告等工作。

3

创业实践项目

是在校生团队(主要成员3—6人),在学校导师(1—2人)和校外导师共同指导下,自主寻求商机、自主整合资源、自主创办企业、自我管理企业,真实体会创业中注册、创建、融资、运营及风险管理等所有过程,掌握创业理论、创业方法和创业法规,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四、 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2017年4月18日–2017年4月28日

(二)申报要求

1

此次申报请认真阅读、严格遵照《甘肃政法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办法(试行)》(详见附件1),各二级学院团委组织项目申报,按截止日上报校团委。

2

立项资助对象是品学兼优,对创新研究、创造发明或创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善于独立思考,有较强创新意识和科研精神,具备初步创业能力的学生。凡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均可申报。

3

创新训练项目可以个人或团队申请,创业训练项目及创业实践项目仅限团队申请。每个项目主持人不超过3人,所有团队成员均不得超过6人,项目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只能参加一个项目,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同一学生或团队主要成员四年内不能重复申报同一题目的项目。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联合申报。跨学院联合申报的项目在项目第一主持人所在学院进行申报。

4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1)学生自主确定的选题;(2)源于学校教师科研项目,研发项目而衍生的新项目;(3)源于产学研合作产生的新项目;(4)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5)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6)社会调查项目;(7)其他有理论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创新创业项目不得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

5

申请项目须由学生自行联系或由学院配备指导教师1-2名。指导教师应具备相应的业务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应有可靠的时间保证,尽力为学生提供项目研究所需要的工作场地等,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鼓励学院聘请行业、企业一线专家担任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一年最多指导2个项目。

6

各个学院团委需按文件要求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2017年全国、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必须从此次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 参加2017年甘肃政法学院“挑战杯”科技学术创新作品竞赛获奖的作品直接进入本次项目申报的答辩环节,无需重复报送作品。

五、 项目评审

(一)申报流程

1

项目申请人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提交至申请人所在学院。

2

各学院对申报项目组织初评,并填写学院评审意见,确定学院申报项目。

3

各学院将申报项目按推荐排序由高到低填写《甘肃政法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校团委。

4

团委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各学院申报项目进行初评,之后聘请专家复审后确定校级立项项目创新创业项目推荐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提请校长办公会审定。

(二)评审办法

校级评审分书面评审和答辩评审两个环节,主要对申请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技术可行性进行评审。项目书面评审成绩占总成绩的50%,答辩成绩占总成绩的50%,最后成绩为两部分成绩之和,由高到低确定最终名单,经学校公示、批准后立项。

六、项目经费

学校设“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项资金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立项项目进行专项资助。根据项目内容、实施难度以及预计产生的效益等因素,学校对创新训练项目每项给予1000—3000元经费支持,对创业训练项目每项给予3000—5000元经费支持,创业实践项目每项给予5000—10000元经费支持。项目经费共分两次划拨。项目立项后划拨项目总经费的60%,项目验收合格后方以奖励方式划拨剩余40%经费。

七、政策保障

1

设立学生创新创业学分

对于获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按要求结项的项目主持人,可计一定学分,并折抵专业任意选修课的学分。所替代课程由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报教务处审核认定。

2

评奖评优加分

对于申获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学生在各类评优评奖活动中应获得相应加分。

3

多方位支持

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学院要积极为参加项目的学生团队和个人提供相应实验场地、设备及技术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4

关于指导教师

对于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并顺利结项的项目第一指导教师,颁发证书,并给予18个课时工作量补贴,对未结项的项目不给予课时补贴。如果所指导校级项目获批省级以上创新创业项目,则给予该指导教师1500元的项目指导奖励。在职称评定和岗位考核时,对结题或评优项目的指导老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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