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水平打造创新引领发展示范区,做强科技创新主阵地创新创业项目财务报表,加快引进、集聚科技人才来苏州高新区创新创业,根据《苏州高新区关于打造“创业者乐园 创新者天堂”的实施意见》(苏高新委〔2020〕175号),进一步拉长高层次创业者的扶持时间跨度,支持措施向人才立项前延伸,特开展区科技人才创业扶持申报。

一、申报对象

对自主创业的项目,企业在苏州高新区注册落地,2021年及以后申报过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含“智汇苏高新”创新创业大赛)并进入评审(大赛路演)环节,但未能最终立项的项目,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01

达到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同等申报条件:

1、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3年以上相关行业从业经历;

2、掌握项目相关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主导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3、人才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股东,股权占比一般不低于20%或为企业第一大自然人股东。

02

人才实缴货币出资100万元及以上。

03

人才企业缴纳非股东社保人数不少于1人。

04

企业已投入不少于10万元。

二、支持政策

给予10万元的项目启动经费支持(已获得特色载体专项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资助)。

三、申报材料

01

申报表:模板见附件(以系统导出为准)。

02

人才身份证件、企业营业执照、最新验资报告、近期工商股权证明、近期财务报表、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证明、企业已投入证明(如房租、人员工资、设备购置等发票)等佐证材料。

03

申报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并签字盖章创新创业项目财务报表,一式一份。

四、申报受理

01

全年分2次集中受理,时间分别为5月5日-6月30日、11月1日-12月30日。

02

申报平台:登录苏州高新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创业扶持模块(:8083/#/declaration/1)进行申报。

03

网上审核通过后由板块载体统一将纸质申报材料递交至区企服中心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