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创新创业项目

立项工作的通知

01

项目类型

立项内容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三种类型。

创新训练项目:要求学生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要求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要求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创新创业项目主要进展,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02

申报条件

(一)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报,每人只能负责或参与一个项目。

(二) 学校鼓励学生开展跨学科、跨年级合作研究,创新训练项目面向个人或团队申报,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仅面向团队申报,团队一般不超过5人。

(三)所有申请立项项目均需聘请指导教师进行指导创新创业项目主要进展,有创新实验室依托的项目予以优先。

(四)在校期间曾获得项目立项但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者,不得再次申报;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五)已参加过各级、各类竞赛的作品,已获得资助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不能再次申报。

03

申报程序

(一)启动准备:4月23日前,各教学单位召开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启动宣讲会,组织开展项目构思、团队组建、指导教师联系和交流工作。

(二)申报初审:4月30日前,项目负责人填写《防灾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附件1),各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统一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初步确定项目推荐类型、级别,并对项目进行排序。

(三)材料提交:5月13日前,所属学院将初评同意立项的项目申请书和《防灾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信息表》(附件2)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至教务处创新创业办公室。

(四)终审立项:5月20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校级立项项目进行复核,按照推荐省级计划项目数不超过学校立项项目数的1/2,国家级项目数不超过申报省级计划项目数的1/3评审推荐省级和国家级项目,并择优推荐项目入驻创客空间进行重点培育。

04

经费资助

学校对批准立项的项目予以资助,项目负责人要合理编制经费预算。立项项目经费按申请书中的预算和学校财务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分别在立项公示和中期验收合格后各拨付50%,主要用于资助项目实验、材料、书籍、论文版面、调研、耗材、会议等,不得挪作他用。详细规定参见附件3《防灾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防科发教〔2022〕39号)。

注:通知中的附件可通过教务处官网下载。

排版:于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