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常熟市大学

优秀创业项目遴选

为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加强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的挖掘与培育,激发大学生创业热情,营造支持大学生创业良好氛围,鼓励、引导和扶持更多的大学生创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常熟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遴选活动。

一、申报对象与条件

1.项目申报人应为毕业5年内国内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大学毕业生、国内高校全日制在校生。

其中,毕业5年内指《毕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17年1月1日(含)后。

国内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开放大学、远程教育等教育部认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国(境)外大学毕业生指取得国(境)外本科(含)及以上学历,并经教育部认证的毕业生。

2.申报项目3年内(2019年1月1日后(含)至2021年12月31日(含))已在常熟实施并登记注册。项目申报人为项目合法拥有者(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法定代表人,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出资比例或所占股权不得低于30%。

3.项目须无知识产权纠纷,非国家禁止、限制类南京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遴选,申报人及项目所属主体同意在公共媒体公开项目有关信息。

4.项目具有原创性、可行性,符合所在地区产业规划发展导向,商业发展前景良好,潜在经济或社会效益较高等特点。

5.项目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合法用工、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6.项目所属主体为民办非企业的,申报须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

7.以下项目(单位)不在申报范围:以下情形不在申报范围:①项目已被认定为常熟市级(含)以上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含创意类项目);②项目所属主体为加盟商、企业分支机构;③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法定代表人,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发生过变更;④申报人曾因提供虚假资料被取消申报资格;⑤已被认定为常熟市级(含)以上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含创意类项目)的申报人不可再次申报。

二、项目扶持

1.表彰奖励。对入选的常熟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给予每个项目1万元的奖励,对接创业导师服务。同时,择优推荐申报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遴选南京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遴选,获得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称号的除给予省级奖励外,另外给予每个项目市级配套奖励5万元。

2.政策扶持。参加评选的项目优先推荐入驻创业基地,帮助落实富民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社保补贴、创业租金补贴等扶持政策。

三、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5月6日前与各综合服务中心人社服务窗口联系申报。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撰稿丨陈凯丽

审核丨张逸欢、陈凯丽

发布丨陈灵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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