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贵安新区大数据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黔企业及省属企业:
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年度工作要点安排贵州大数据创业项目,现将做好2020年度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原则
按照公开透明、突出重点、统筹管理等原则,结合工作要点、地区发展平衡等因素,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二、支持方向
围绕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建设,纵深推进大数据战略行动,重点支持数字经济、数据开发利用及安全、数字设施及高质量发展、政策规划等类别项目。
三、资金安排方式
2020年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主要采取以奖代补、补助等方式安排支持。
四、申报方式
专项资金实行网上在线申报为主,线上线下结合。申报单位登录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网站()点击“贵州省大数据项目管理平台”链接,登录“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根据《2020年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按申报类别填报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级大数据主管部门、有关省级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积极组织和指导辖内符合要求的项目单位进行申报。加强项目审核工作,对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及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严格把关,并出具申报文件。
(二)请各地大数据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申报和项目监督管理并重”的要求开展工作,及时报送上一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项目实施及验收工作情况将作为本年度专项资金计划安排的重要参考。
(三)获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需每月登录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在“项目调度”模块贵州大数据创业项目,填报项目进展情况。
(四)2020年度专项资金实行“集中申报,常态开放,分批实施”。第一批截止日期为2020年2月7日,第二批截止日期为2020年2月29日,第三批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30日。本年度重点支持集中申报项目,系统在集中申报期常态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