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概况

地球表面总面积约为5.1×10⁸km2,分属于陆地和海洋,陆地面积大约占地表总面积的29.2%,海洋面积大概占地表总面积的70.8%,海陆面积之比为2.5:1,可见地表大部分都为海水所覆盖。地球上的海洋是相互连通的,构成统一的世界大洋,而陆地是相互分离的,在地球表面是海洋包围分割所有的陆地。

地球上相互连通的广阔水域构成统一的世界海洋。根据海洋要素特点及形态特征,可将其分为主要部分和附属部分,主要部分为洋,附属部分为海、海湾和海峡。洋是海洋的主体部分,一般远离大陆,面积广阔,深度大,盐度、温度等要素不受大陆影响,具有独立的潮汐和洋流系统。世界大洋被分为四部分,即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和北冰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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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权益

海洋权益属于国家的主权范畴,它是国家领土向海洋延伸形成的权利,是国家在海洋中享有的各种权利和利益的统称,主要包括在领海的主权海洋权益,在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在别国领海以外的自由航行、飞越权以及在别国领海的无害通过权等。

国际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国内法、国家实践、历史证据等都可以维护海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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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与国的地缘政治以海权为代表,对于重要的深水良港、关键的海上交通要道、战略意义重大的海峡、海湾,掌握了实际的控制权力,也就相当于掌握了发言的话语权,当然也就提升了政治资本和政治身价,因此海洋的地缘战略也影响了一个海权国家的政治力量。

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大部分物资的输送、特别是重要的能源战略物资的运输,都要通过海洋来实现,推动海洋的发展必然是经济发展的结果,因此海权的确立也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想经济长远发展,就要确保海权的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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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对于一个国家安全的构建是重要的一个环节,小范围的海洋战术战役可以抗拒敌方的登陆,大的海洋战略可以减少敌方的长期威胁,构建安全、和平、稳定的外部环境,因此制海权掌握越多、国家安全就会更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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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与钓鱼岛是我国的固有领土

南海是我国主权范围的海域,拥有东沙、西沙、中沙、南沙四大群岛,东至黄岩岛,南至曾母暗沙。南沙群岛在我国古代有千里长沙、万里石塘之称。群岛中部,岛、礁、沙、滩星罗棋布,水下地形十分复杂,被称为航运的危险地带。这一海域蕴藏着极为丰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中国政府曾多次发表声明,指出中国对西沙、南沙群岛及其周围海域拥有不可争议的主权,任何周边国家对这些岛屿的占领,均是对我国主权的侵犯。

钓鱼岛、赤尾屿位于台湾岛东北,是台湾省的附属岛屿。向西距离我国大陆约200海里,附近水深100-150米。向东与冲绳诸岛之间隔有一条2000多米深的海沟。钓鱼岛附近的海域为第三纪沉积盆地,富含石油及天然气资源。

钓鱼岛和赤尾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1992年,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中指出,钓鱼岛是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近几年来,我国政府先后多次发表严正声明,重申中国对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日本对于这些岛屿所采取的单方面行动是非法和无效的,中国决不能接受。

我国新时期海洋发展战略

当今世界海洋权益,人口激增,耕地锐减,陆地资源几近枯竭,环境状况渐趋恶化,众多的有识之士预见到这些危机并把目光投向海洋。一些国家相继制定了21世纪的海洋发展战略。许多知名的科学家、政治家称21世纪为海洋科学的新世纪,联合国及有关国际组织也更加关注海洋事务。

中共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

海洋强国是指在开发海洋、利用海洋、保护海洋、管控海洋方面拥有强大综合实力的国家。我国经济已发展为高度依赖海洋的外向型经济,对海洋资源空间的依赖程度大幅提高, 在管辖海域外的海洋权益也需要不断的维护,这些都要通过我国的海洋强国战略加以保障。至此,建设海洋强国战略目标已经被纳入国家发展大战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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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海洋经济发展,一是要优化海洋空间开发格局,二是要提升海洋传统行业,优先发展新兴海洋产业,三是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海洋科技是建设海洋强国的技术保障,是增强海洋开发能力的重要支撑;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是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目标,要求我们保护好海域海岛、海岸线生态环境,保护好海洋生物多样性,控制沿海污染;维护海洋权益要求我们坚决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加强海洋意识;全面参与全球海洋治理,通过双边及多边合作,与国际社会共同保护海洋,不断完善海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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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意识

海洋意识,是指人们对涉海相关国防、生产、消费、科技、资源、历史等方面性质、规律和作用的反映和认识。很多民众的海洋意识淡薄,对海洋的关注、了解和实践总体偏弱,与我国的海洋大国地位和建设海洋强国的需要还有很大差距。

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整个海洋可划分为内水、领海、群岛水域、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等海域。其中,领海和内水属于国家领土的范围,而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则组成国家管辖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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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水

内水是指国家领陆内及领海基线向陆一侧的水域,包括河流及其河口、湖泊、港口、内海和历史性海湾等。

内水是沿岸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沿岸国家对内水享有与对领陆同样的主权,非经许可,他国的船只不得驶入。

领海

领海是指沿海国主权及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相邻的一带海域。领海主权是领海的上空及其海床和底土。领海的最大宽度是12海里,这是海洋法公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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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海基线

领海基线为沿海国家测算领海宽度的起算线。基线内向陆地一侧的水域称为内水,向海的一侧依次是领海、毗邻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管辖海域。领海基线是沿海国领海与内水的分界线。

毗连区

从领海基线量起,向海宽度不超过24海里是毗连区,毗连区是沿海国领海以外毗邻领海,由沿海国对其海关、财政、卫生和移民等类事项行使管辖权的一定宽度的海洋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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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属经济区

专属经济区又称经济海域,是指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专属经济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超过二百海里。

专属经济区是沿海国对生物和非生物拥有主权,对于环境保护、科学研究、人工岛屿及设施有管辖权,而非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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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海

公海是指不包括在国家的专属经济区、领海或内水或群岛国的群岛国水域内的全部水域,公海对所有国家开放,不论是沿海国或内陆国。公海只能用于和平目的,对于公海上海盗行为、走私毒品的罪行,各国都可依法行使管辖权。

大陆架

大陆架是大陆向海洋的自然延伸,一般不超过200m。

大陆架含义在国际法上,指邻接一国海岸但在领海以外的一定区域的海床和底土。沿岸国有权为勘探和开发自然资源的目的对其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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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日

联合国于第63届联合国大会上将每年的6月8日确定为“世界海洋日”(World Oceans Day)。

海洋事业关系民族生存发展状态,关系国家兴衰安危。设立海洋日,旨在进一步向公众宣传海洋的重要性,关注海洋环境,发现海洋价值,提高海洋保护意识,并审视人类活动给海洋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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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地理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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