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持续优化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的通知》,诸如租房提取、购房提取等高频提取业务及事项可实现全程网办。
对于缴存职工来说,住房公积金提取是个人最常需要办理的事。通知提出,自今日起,三类提取业务均可实现网上办结。
包括高频提取业务及事项、同套房配偶提取及非本市户籍人员离职销户提取等
通知提出扩大托收日选择范围,单位如选择委托收款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托收日可在1至31日间任意选择。如托收当月没有所选日期,则托收日即为当月最后一天。选择委托收款方式缴存公积金的单位,原来只可在每月的1至28日之间选择任一日作为托收日。现在单位可在1至31日之间任意选择。
高频提取业务及事项全程网办
根据通知,初次申请提取时办理约定,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申请域内购房提取(北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及限价商品房)、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提取或租房提取(无房租房1500元/月及提供租房发票)时,可同时办理约定提取业务。
职工可登录个人网上业务平台,点击“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选择相应提取事项并将提取信息填写完毕后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网,在“约定提取信息”栏目选择约定提取日及周期。提取审核通过、首次资金支付成功后,将根据职工选择的约定提取周期将住房公积金转入其公积金用卡账户中。
非首次提取办理约定方面,职工如已办理购房、租房或大修翻建自建住房提取业务,该提取事项为有效状态且有剩余提取额度时,职工可登录个人网上业务平台,点击“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已申请提取事项管理-约定提取管理”办理即可。提交成功后,将根据职工选择的约定提取周期将住房公积金转入其公积金用卡账户中。
已办理过约定提取业务的,还可通过“约定提取管理”功能查看、变更、停用约定提取信息。
配偶提取本人公积金可网办
根据通知,职工如已办理购房、租房或大修翻建自建住房提取业务,该提取事项为生效状态且有剩余提取额度,其配偶可登录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因婚姻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如婚姻状况可通过我市民政核验通过或已在公积金系统绑定婚姻关系,配偶提取可网上办结。婚姻状况无法核验的,配偶可持本人身份证(或人脸识别)及结婚证到任意管理部或银行代办网点办理。
非本市户籍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封存半年以上,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销户提取全程网上办结。职工登录个人网上业务系统,选择“非本市户籍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审核通过后账户余额转入本人的公积金用卡账户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网,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同步注销。
连续缴存满3个月可办租房提取
根据通知,职工在北京地区公积金中心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北京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通过个人网上业务平台或柜台申请办理租房提取业务。
另外,职工如有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在异地公积金中心,在北京公积金中心开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存半年以上的、且当前仍为缴存状态,可通过个人网上业务平台或柜台申请将异地公积金账户转入北京公积金中心。(北京青年报)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网上办理操作流程
了解一下~
No.1
登录系统
1.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
2.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
3.点击【注册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密码和验证码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办理业务(未注册的用户可在登录页面办理注册开通)。
提示:个人注册仅支持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缴存人。
操作步骤:点击登录页面的【注册开通】,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校验个人信息,阅读并勾选确认《综合服务渠道个人用户注册协议》,填写联名卡验证信息,设置交易密码和登录密码,完成注册。
No.2
录入提取信息
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取类型。
举例: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进入事项申请页面,在“基本信息”栏目下系统自动反显用户基本信息,“婚姻状况”为“未说明的婚姻状况”的,需选择一个有效状态。“婚姻状况”选择“已婚”后,点击“婚姻信息修改”按钮后,系统通过北京市民政系统进行校验,有记录的选择一条记录系统自动回填;无记录的,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结婚证”影像。在“房屋相关信息”栏目下,选择“是否有网签”信息项,根据是否网签选项不同,分为两种情况。
1.“是否有网签”项选择“是”时
选择“房屋所有人”和“所购房屋类型”,选择所购房屋类别,包括:存量住房、商品住房期房、商品住房现房、自住型商品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期房、自住型商品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现房。录入网签合同编号、网签查询密码后,鼠标单击页面空白处。查询成功后系统反显信息;未查询到购房信息的,需修改网签信息重新查询或在“是否有网签”项选择“否”,并录入相关信息办理申请。
2.“是否有网签”项选择“否”时
选择“房屋所有人”和“所购房屋类型”,录入所购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出售人或开发商名称、出售人证件号码(选填)、购房金额、所购住房坐落、申请人及配偶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并上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发票或契税票原件影像(也就是照片,一定要拍清晰哦)。在“提取人账户相关信息”栏目下,填写“本次提取金额”,选择【收款人联名卡银行】,系统自动反显相应的联名卡卡号。
No.3
个人授权、承诺
阅读并勾选确认《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
No.4
提交申请,打印回单
在提交成功页面,如需留存申请回单,点击【打印回单】,打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点击【确定】,提取申请完成。提示:申请事项提交成功后,申请人可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在页面“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栏中,【申请进度】展示该事项审核状态,点击【查看明细】,可以查询已申请事项详情,点击【打印回单】,可以补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
No.5
查看进度
登录【个人网上业务平台】,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查看申请进度。【申请进度】为“审核已通过”的,提取资金将划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
提示:【申请进度】为“审核未通过”的,可在“备注信息”栏查看不通过原因。【申请进度】为“补充申请材料”的,可在“备注信息”栏查看需补充的材料及原因。鼠标左键双击该事项记录,可在补充上传影像后,重新提交。【申请进度】为“待审核”、“审核中”的,为未完成审核,请稍后再次查看状态。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更新申请进度。
特别注意
此提取成功后仅为首次提取,后续如需每三个月、六个月或十二个月约定提取,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赴指定公积金管理部或银行经办网点办理约定提取。
小伙伴们,以上为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网上办理操作流程,你们get到了吗?下面,再为大家介绍一下租房提取公积金的网上办理流程,以无自有住房(每月提取1500元)为例。
No.1
登录系统
具体步骤和上述购房提取一样。
No.2
录入提取信息
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进入事项申请页面,在“基本信息”栏目下系统自动反显用户基本信息,选择【租房类型】为“无自有住房(每月提取1500元)”。“婚姻状况”为“未说明的婚姻状况”的,需选择一个有效状态。“婚姻状况”选择“已婚”后,点击“婚姻信息修改”按钮后,系统通过北京市民政系统进行校验,有记录的选择一条记录系统自动回填;无记录的,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结婚证”影像。在“房屋相关信息”栏目下,内容均置灰,无需填写。在“提取人账户相关信息”栏目下,填写“本次提取金额”,选择【收款人联名卡银行】,系统自动反显相应的联名卡卡号。
No.3
个人授权、承诺
阅读并勾选《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
No.4
提交申请,打印回单
在提交成功页面,如需留存申请回单,点击【打印回单】,打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点击【确定】,提取申请完成。提示:申请事项提交成功后,申请人可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在页面“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栏中,【申请进度】展示该事项审核状态,点击【查看明细】,可以查询已申请事项详情,点击【打印回单】,可以补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
No.5
查看进度
【申请进度】为“审核已通过”的,提取资金将划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申请进度】为“审核未通过”的,可在“备注信息”栏查看不通过原因。【申请进度】为“补充申请材料”的,可在“备注信息”栏查看需补充的材料及原因。鼠标左键双击该事项记录,可在补充上传影像后,重新提交。【申请进度】为“待审核”、“审核中”的,系统未完成审核,请稍后再次查看状态。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更新申请进度。
注:如果是超过每月1500元额度的提取,流程基本相同,不同的是需要上传租住商品住房合同原件、租房发票原件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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