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类市场主体对其年报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抽查企业公示信息;社会公众和政府部门均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对企业公示的信息进行查询,并有权举报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行为。
(二)联络员备案。各类市场主体(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在进行年报及公示信息之前,应当首先到原登记机关进行联络员备案业务,通过联络员身份信息方可登录公示系统进行年报和自主公示信息报备业务。
(三)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根据《条例》等规定,企业未按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以及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由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年度报告书制度,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五)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信息公示与共享办法》的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年度报告书制度,行政机关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在市场准入、银行贷款、投融资、国有土地出让、企业上市、进出口、出入境、招投标、政府采购、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入。
(六)企业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及有关信息或者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咨询电话:
阿拉善盟市场监管局 0483-8333860
阿拉善左旗市场监管局 0483-8331049
阿拉善右旗市场监管局 15690943230
额济纳旗市场监管局 0483-652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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孪井滩示范区市场监管局0483-8641127
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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