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社保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扛起保发放政治责任,坚守民生底线,健全五项机制,多方协同联动,确保各项社保待遇发放不晚一天、不漏一人、不少一分。今年至目前,全市为5.16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2.59亿元,为1.85万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9.22亿元,为12.14万名达龄居民发放养老金2.15亿元;发放失业保险待遇5557万元,惠及4196户企业和8.33万名参保人员;发放工伤保险待遇5947万元,惠及1221名工伤人员。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率100%,群众满意度达99%。
健全业务精准推送机制。市社保中心依托甘肃省人社综合服务平台,养老、工伤、失业等三项保险严格按照业务经办流程甘肃社保服务平台,严把政策范围和发放标准,精准核算待遇金额,详细核对待遇享受人员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发放金额等信息,经初审、复审无误,精准推送社银平台,确保待遇一次性发放成功。
健全财务严格审核机制。市社保中心对业务部门推送社银平台的发放数据,基金财务人员认真对照待遇发放汇总表和明细表,逐笔逐项审核发放信息,确认准确无误后发起交易,确保基金安全、业务流程操作规范。加大资金调度力度,每月月底前将次月待遇发放资金提前申请,确保待遇发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健全银行快速发放机制。每年年初,社保部门与待遇发放银行签订委托代付业务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待遇发放数据推送银行后,银行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将资金发放到待遇享受人员账户。对待遇发放失败人员,要求银行将相关信息在半个工作日反馈至社保业务部门,业务部门根据银行提示信息,及时核对校正错误数据并二次推送社银平台,确保待遇发放不漏一人。
健全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市社保中心制定社保各项待遇发放时间表甘肃社保服务平台,明确机关、企业、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每月15日前发放,工伤、失业保险待遇每月20日前发放。加强业务协同配合,业务、财务、银行等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对平台运行、资金调度、银行代发等环节出现的问题,社保经办机构第一时间向人社部门报告预警,及时化解因待遇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引发的系统风险,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健全群众满意评价机制。市社保中心建立社保待遇发放群众评价意见征集台账,按月记录各险种待遇发放项目、发放日期、银行划款时间等内容。待遇发放到位后,主动通过电话等形式征求群众意见,并记入台账。热情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建议认真分析答复,不断提高群众对待遇发放工作的满意度。 (余学爱 阮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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