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记者从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助力特困行业纾困解难,日前,兵团人社局与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兵团辖区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可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中的单位缴费部分。
据了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期限为2022年4月至6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期限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已缴纳4月费款的,可从5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月份顺延一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申请缓缴的企业,在缓缴期限内,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向兵团、师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或线上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并与兵团、师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签订《兵团社会保险费缓缴协议书》。新开办企业可自参保当月起申请缓缴,企业行业类型变更为上述行业的,可自变更当月起申请缓缴。
此次缓缴政策除了考虑企业,也兼顾了个人。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于2023年底前补缴。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通知》指出,各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简化办事流程,大力推行“网上办”等不见面服务方式,加强指导监督,健全内控机制兵团社保,防范基金风险。兵团将建立缓缴三项社保费周调度制度兵团社保,加强工作调度,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兵团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琼 通讯员 李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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