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海关总署、生态环境部联合公布了《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八批)》和《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七批)》。
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七批)包括:六氯丁二烯、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三氯杀螨醇、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其相关化合物、多氯萘(包括二氯萘、三氯萘、四氯萘、五氯萘、六氯萘、七氯萘、八氯萘)、六溴环十二烷。
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八批)包括:含西布曲明的混合药品(未配定剂量或制成零售包装的)、已配剂量含西布曲明的制剂、西布曲明及其盐、六氯丁二烯、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三氯杀螨醇、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其相关化合物、多氯萘(包括二氯萘、三氯萘、四氯萘、五氯萘、六氯萘、七氯萘、八氯萘)、六溴环十二烷。
注:
1.禁止进口的商品范围以商品描述为准,海关商品编号供通关申报参考。
2.CAS号三氯杀螨醇,即化学文摘社(Chemical Abstracts Service,缩写为CAS)登记号。
3.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其相关化合物是指:(1)全氟己基磺酸(355-46-4)三氯杀螨醇,包括支链异构体;(2)全氟己基磺酸盐类;(3)全氟己基磺酸相关化合物,是结构成分中含有C6F13SO2-且可能降解为全氟己基磺酸的任何物质。
限 时 特 惠: 本站每日持续更新海量各大内部创业教程,一年会员只需98元,全站资源免费下载 点击查看详情
站 长 微 信: muyang-0410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