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保险代理人或经纪公司的销售人员需要取得销售资格,实际上只能在香港销售相应的产品,不能到内地销售香港的保险产品。 通常,保险公司不会也很难调查其内地客户在内地通过的销售渠道或销售人员是否符合相关资质。

由于香港保险中介销售出现动荡,香港保监会近期正在研究内地客户在香港投保需要签署重要信息声明书,以保障投保人的权益。 据香港《经济日报》报道,该计划预计下半年实施,目的是让客户知道销售必须在香港进行,并提醒他们注意风险。

危害:误导、维权成本高

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将扰乱境内保险市场竞争,干扰国家外汇管理秩序,使境内消费者受到误导,维权成本高昂。 可能存在非法转移出境、藏匿财物等违法犯罪问题。

形式:警惕此类非法保单

境内咨询、理财、保险中介机构或个人接受境外机构利益,以产品推介会、理财峰会、金融知识讲座等名义宣传、推广境外保险机构的保险产品香港属于境内还是境外,或安排境外保险产品被保险人投保人在境外购买保险的行为,构成以交易便利为目的,推销、招揽境外保险产品的行为。

●非法销售在境内签约承保的境外保险产品;

●以境内介绍、境外签约、境外承保等方式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

处罚:谁卖谁上黑名单

家政行业黑名单,制度问责

保险销售人员、保险中介机构、保险公司组织、协助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的,列入保险从业人员黑名单,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人员的责任。 进一步核实此类机构和个人以各种名义从境外保险机构接受报酬和利益往来。

境外外汇报告的认定及合法处理

中国保监会将认定境外保险机构事实上委托境内机构或个人在境内非法销售保险产品的行为和事实,通过相关渠道依法对境外保险机构进行处理。

实力:多部门协同,有效威慑

保监局开展打击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工作,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协调当地公安、工商等部门、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部门参与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行为。

各保监局要及时向行业通报打击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的相关案件,并通过主流媒体、网站等宣传渠道予以披露,对从事境外保险产品非法销售的个人和机构形成有效震慑。 .

反复提醒:海外保单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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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等海外保险与内地保险各有优缺点。 对于消费者来说,无论是哪种保险,都应该详细了解保险条款和责任,以免给自己造成损失。 相对而言,由于海外保险不受内地政策监管,保监会多次针对该风险发出提示:

2015年

9月23日

保监会官网发布提示:非正规渠道购买的境外保单(地下保单)不受大陆法律保护。 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只能出国维权和诉讼; 后续服务不便。 理赔等事项必须亲自到境外办理; 最重要的是好坏难辨。 消费者极有可能被一些不法商家误导,更容易买到假保单,导致自身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买保险更要注意,看清这四个问题”

2016年

2月2日

部分境外保险公司自2月4日起发布内部通知,在境外购买保险时香港属于境内还是境外,使用境内银联卡购买保单时,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5000美元。 内地有关部门已开始收紧在香港购买保险的渠道。 3月11日,香港中资保险公司中国银行人寿暂停内地居民使用银联信用卡或银联账户通过“通联支付”缴纳保费。

2016年

3月22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提醒:个人在境外出差、旅游、留学期间购买人身意外险、疾病险等小额保险,不受任何限制; 这种保险是有风险的,因为目前的外汇管理政策还没有放开。

2016年

4月22日

保监会发布《关于内地居民赴港购买保险的风险提示》,提醒其购买香港保险需亲自赴港签订合同,且大额(100万港元) ) 保单不能由香港保险索偿及投诉局裁定。 再次强调,香港保单不受内地法律保护(适用香港法律)。 如遇合约纠纷,香港法律诉讼费用较高。 而汇率和外汇政策的风险可能只是无法顺利更新。 香港等境外分红保险的非标准示范利率存在误导因素。

与内地保险产品相同:购买境外保险产品的风险提示是为了引导消费者理性看待境外保险产品,客观分析购买境外保险产品的利弊,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障能力。 因此,要理性对待海外保险。 选择香港保险等产品时,应避免非法保单和误导销售,并满足自身的风险需求和承受能力。 没有必要过分妖魔化海外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