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2022年区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创新创业字[2022]15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01
结题验收对象
1.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详见附件1)。
2.2022年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详见附件2)。
02
结题验收方式与时间安排
本次区级、国家级结题以现场汇报方式进行,其中结题汇报时间不超过3分钟,请各项目组注意合理安排时间。国家级项目答辩时间定于2023年5月25日,区级项目答辩时间定于2023年5月26日,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参加结项答辩项目,按撤项处理。
03
报送材料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详见附件3)或《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详见附件4)大学生国家创新创业项目,并按照要求准备项目结项材料。2023年5月23日前将结题报告(一式五份大学生国家创新创业项目,需指导老师填写意见签字并由各学院领导审核签字盖章)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创业实践部25号楼110室。不能按时完成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提交项目延期申请表(详见附件5),项目延期时间半年。
负责领导:
梅花·托哈依副院长 13909574707
创新项目联系人:
马老师 15008672735
创业项目联系人:
哈老师 17795066181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4月19日
附件:
1.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2.2022年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3.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4.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申请表
【End】
供稿:创新创业实践部
供图:创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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