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法院打官司,担心程序繁琐?诉讼时间长?案件受理费贵?特别是遇到案情简单、金额较小的民事纠纷时,如何快速高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小额诉讼”审理程序给大家开通了维权“快车道”,真正实现了简易快、低成本、高效率化解纠纷。海淀法院法官通过以案释法,全面解锁“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重点。
程序简介
租房到期不退费
小额诉讼“快”解纷
原告张小海因与被告李小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称,2022年3月,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12月25日,月租金1000元。原告已支付被告房屋押金1000元及三个月房屋租金3000元。被告于2022年5月以房管不让居住为由要求原告搬离。后原告交还门禁卡并退房,但被告拒绝退还剩余租金及押金,故诉至法院要求判决被告返还租金1000元、押金1000元。
被告李小明辩称,认可原告的剩余租金1000元及押金1000元,但现在钱没在我手里,退不了。双方对《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租金、押金转款凭证,押金条均无异议。
本案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对剩余房屋租金1000元与房屋押金1000元,应在张小海搬离房屋后由李小明退还,李小明以房东收房其无力退款为由拒绝退还上述款项,于法无据。法院判决李小明退还李小海剩余房屋租金1000元及房屋押金1000元。
法官提示
本案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对案件快速进行了审理,立案后仅用10 余天就审结,案件审理时间短、程序简单,该案的审理体现了小额诉讼程序的“快捷高效”的特点。
1.什么是小额诉讼程序?
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的一种,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相比,是民事审判中最为简化、一审终审的诉讼程序。
2.小额诉讼审理案件标的额有多“小”?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的民事案件,标的额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
3.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有多“快”?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可以一次开庭审结并且当庭宣判。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因此小额诉讼程序相比于普通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简易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极大程度缩短了审限,促进并加快了案件的审结。
此外,小额诉讼程序举证期、答辩期间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一般不超过七日。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征得其同意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答辩期间,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当事人到庭后表示不需要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间的,人民法院可立即开庭审理。
4.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有多“简”?
(1)起诉方式“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小额诉讼案件,本解释没有规定的,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
(2)审理方式“简”。一是由法官一人独任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限制。二是审理程序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件,但应当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
(3)裁判文书“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八十条规定,小额诉讼案件的裁判文书可以简化,主要记载当事人基本信息、诉讼请求、裁判主文等内容。此外,对于案情简单、法律适用明确的案件,法官可以当庭作出裁判并说明裁判理由。对于当庭裁判的案件,裁判过程经庭审录音录像或者庭审笔录完整记录的,人民法院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可以不再载明裁判理由。
此外,当事人对小额诉讼案件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人民法院受理小额诉讼案件后,发现起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案件受理费
小额程序加调解
双重便利“0”诉费
原告张乐乐因与被告北京大通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向法院起诉称,双方于2020年12月签署学员报班协议,原告支付了培训费用4.5万元。被告公司未经允许全部转为线上课程,且被告公司称无法再复课,继续提供服务。故诉至法院,要求依法解除教育培训合同、被告退还原告剩余教育培训费用3.5万元。
被告北京大通公司辩称,认可被告诉讼请求,但因资金紧张,申请法院诉讼调解。
本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在审理过程中,经法官、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分期付款协议,法院为双方出具调解书,且未收取案件受理费。
法官提示
小额诉讼除了“快”的优势,还有“省”的优点,不仅降低诉讼程序运行的成本,也最大限度降低了当事人参加诉讼程序所支出的费用、时间、精力,尤其与法院的调解相结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那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如何收取案件受理费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受理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按件收取受理费,每件10元;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收费标准降为0元。
相比于普通程序的全额收取诉讼费、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诉讼费,小额诉讼程序采取按件收取10元的诉讼费标准,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免收诉讼费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这极大地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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